1.6学生员工/领导职责

当学生以雇员的身份做出可能违反本准则的行为时, 领导人, 学生运动员, 或被认可的大学团体成员, 大学保留审查与本守则所列标准的潜在冲突的权利. 在适当的时候, 除了针对学生在学校的其他角色采取的任何其他人事行动外,学校还可以根据本守则寻求解决这些冲突的办法.

*负责学生事务的副校长或其指定人员有权将学生雇员的纪律记录通知大学雇主. 雇主可自行决定采取进一步行动.

联系

学生品行及操守
霍尔曼纪念学生会
821房间
办公室:812.237.3800